各竞租人:
现对2018年5月11日13:57分发布的《楚雄州林业局临街铺面招租公告》中第五条“租金”内容更正如下:
租金以现场竞租成交价为准,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为3%的比例增加;并按照规定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由承租人负责缴纳。
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位竞租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1日
上一条: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铺面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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