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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政务服务机构概况

2015年05月28日 17:50 作者: 来源: 点击:[ ]

一、“一局两中心”简介

元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5月成立,为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行政编制6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事业编制5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1名,现有干部职工11人。设党支部一个,有党员10名。

元谋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设主中心1个,下设5个分中心(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住房公积金),进驻单位27家,集中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县10乡(镇)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78个村委会(社区)建立了为民服务站,乡(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

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3月建成运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县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全县10乡(镇)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职责:

1.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列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6.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7.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知道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8.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负责对各乡镇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

10.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3.依法受理各类发包申请或委托。审核并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依法安排项目交易的时间、地点,现场鉴证交易过程,出具进场交易证明。

4.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6.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7.负责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对评标专家的考核。

8.负责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

9.负责管理和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所需设施、场所,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代收代退相关交易保证金。

10负责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

11.承办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元谋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构编制、人事、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检查考核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发文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2.政府自身建设股。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起草和组织实施政府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上报全县政府系统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股。负责制度建设、标准化建设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和推动局机关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运转进行监督管理,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行政效能和廉洁行政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督促检查乡镇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奖惩。

4.网络信息技术股。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负责网上审批系统、交易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各终端设备日常检查和后台维护工作;确保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相关工作。

(二)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职责

1.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办理依法必需招投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能源、冶金、矿山、化工、通讯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进场交易登记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现场报名服务,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招标公告公布、中标公示发布的服务,并为交易各方主体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会、标前预备会、开标及评标等交易活动的场地服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评标专家的抽取及专家评标区的服务工作,建立专家评标活动中的日常记录,并形成档案。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工程建设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负责工程建设交易项目综合服务费的收取、上缴工作和进场交易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印制统一的中标通知书,并督促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及中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对工程建设交易投标保证金专户的管理,统一收取和退还;对工程建设交易活动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2.政府采购及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本级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公开招标采购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公开招标;组织实施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方式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集、整理、分析政府采购相关的市场信息,建立和规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程序。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受理和处理采购当事人的质疑。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整理和管理。负责做好政府采购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负责办理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转让;负责收集、整理、审查、论证产权交易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产权、股权、经营权的转让和受让申请,审查其资格,收集发布产权交易信息,举办产权交易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产权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处理从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产权交易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负责督促各类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产权交易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对产权交易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3.土地及矿业权交易服务股。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和权限内的矿业权;负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须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的权限内矿业权;负责在土地、矿业权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转让)公告;负责按规定程序受理报名、竞买人资格审查、确认,组织竞价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活动;负责土地、权限内矿业权交易的衔接、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1.元谋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0878-8316775

2.元谋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0878-8215987

五、地理位置

1.元谋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

2.元谋县政务服务中心: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38号(元谋县人社局一楼)

六、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

地点:元谋县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8-8215987

2.电话投诉

0878-8211450 0878-8215987

3.来信来函

邮寄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

收 件 人:元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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